2022年四川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达35.3亿美元 居中西部第一******
中新网成都2月1日电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1月31日晚发布消息称,根据商务部统计,2022年1月至12月,四川外商直接投资(下称FDI)规模3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30.3亿元,同比增长5.2%,规模创历史新高、居中西部第一。
数据显示,2022年四川FDI到资规模占西部十二省(市)的32.2%。分领域看,制造业、高技术产业FDI到资增速高于全国。其中,制造业FDI到资增长59.5%,高技术产业FDI到资增长34.37%,增速分别高于全国13.4、6.1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重大项目成为拉动四川FDI的重要推动力。去年以来,投资60亿元的法国空客飞机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落地四川,并被商务部确定为2022年全国重大外资招引项目。同时,四川还成功吸引了投资20亿元泰国天丝红牛内江生产基地、投资5亿元美国GE医疗精准成都基地等重大项目相继签约落地或开工建设,新加坡嘉里粮油、美国艾默生等在川投资项目实现增资。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四川瞄准外资招引工作,依托三个“重点聚焦”出实效:重点聚焦外资制造业主攻方向,把外资制造业作为招引重点,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开展强链补链延链,有效促进了一批世界500强龙头企业落地或增资。重点聚焦外资企业服务保障,为156个龙头关键环节企业确定“服务专员”,积极应对高温限电、疫情冲击影响,保障重点企业不停工、不停产等,投资环境改善取得新进展。重点聚焦完善外资政策体系,在深入落实国家33条稳经济措施同时,在四川省政府稳经济政策中配套“稳外资”举措等,引领和激励作用取得新突破。此外,还首次建立了省级层面外资工作机制,牵头联合17个省级部门建立四川省外资工作专班,形成全省抓外资工作合力。
2023年,四川将以“重大外资项目招引攻坚年”为主题,精准招引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和技术含量高的中小外资项目,推动外资项目高效率落地、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西部,首选四川”热度。(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