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两“虎”张务锋、陈如桂分别被中国最高检决定逮捕******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18日通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涉嫌受贿一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嫌受贿一案,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务锋作出逮捕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如桂作出逮捕决定。两个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张务锋生于1960年10月,山东莱芜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长期在其家乡山东省工作。
2022年12月,官方通报张务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提拔调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
而从陈如桂的公开资料来看,他生于1962年9月,广东廉江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样是在2022年12月,官方通报陈如桂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规帮助亲属调整职务”“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等。(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